2017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率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联合督察组莅临柳州市检察院就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察。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海龙,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绍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莫锦荣,柳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鸿宁,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文秋德,柳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桂华等陪同督察。
在司法体制改革推进督察座谈会上,联合督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首先阐明了此次督察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及内容,并对督察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柳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桂华汇报了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落实推进情况,柳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鸿宁汇报了市委高度重视、关心、支持“两院”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柳州市鱼峰区检察院向会议提交了该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汇报材料。会后,督察组通过听、查、访、评的方式进行督察,查阅了该院司法体制改革进展相关资料,视察该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情况,查看该院检察官序列完成情况和进员额的领导、员额检察官是否办案以及司法体制改革各项规定落实情况,并与部分院领导和干警进行了个别谈话。
刘贵祥专职委员对柳州市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各项进展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刘贵祥表示此次“两高”督察工作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改革督察工作的最新要求,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工作部署开展的一次督察工作,通过督察现场反馈意见,必要时,向当地党委、党委政法委反馈督察意见,提出整改。刘贵祥强调,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要坚定信心,努力克服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当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改革决策,确保司法体制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此次督察活动,有力的促进了柳州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今后,该院将根据本次督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落实各项政策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