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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司法责任制 检察长出庭指控故意杀人案
时间:2018-07-26  作者:  新闻来源:市院公诉科 鹿寨县检察院  【字号: | |
   “我代表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7月24日,由柳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覃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在鹿寨县法院开庭审理,柳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桂华出庭支持公诉,带头履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职责。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桂华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覃某与被害人温某同为鹿寨县拉沟乡六章村六章屯村民,互为邻居,素有积怨。2017年9月5日7时许,覃某因土地确权和补偿款问题,对担任村民队长的温某心生怨恨,便利用一袋石灰粉和一把尖刀将温某杀害,后持刀逃离现场。当日,覃某在逃跑过程中,打电话报警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在拉沟乡六章村延丈屯公路将覃某抓获归案。

  

  李桂华检察长当庭庄严地宣读了起诉书

  法庭上,李桂华检察长庄严地宣读了起诉书,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覃某,结合多媒体示证分组展示了本案犯罪的相关证据,构建完整的证据体系,有力指控了被告人覃某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通过完整的证据链条 ,充分证明了起诉书指控覃某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同时也指出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李桂华检察长还通过对案件发生原因的剖析,对被告人和旁听人员进行法治教育。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伏法,法庭宣布择期对本案宣判。

  

  庭审现场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院领导办理案件和出庭支持公诉已成为柳州市检察院的常态。检察长作为员额检察官回归一线办案,出庭支持公诉,强化了对司法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精神。对于带动员额检察官更好地履行司法办案职责,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质效,引领检察工作突破创新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有效回应了群众对于司法公正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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