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7日上午,柳州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2018年检察委员会第一次远程听庭评议活动,依托远程听庭系统远程观摩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柯柳明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庭审。
观摩前,主持人说明开展远程听庭评议活动的目的、要求, 公诉科的同志向大家简要介绍案情及相关法规,与会人员熟悉案件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庭审现场
庭审结束后,检委会委员评议认为,公诉人出庭前准备充分,出庭行为规范、精神面貌好,起诉书说理性强、与律师的辩论思维敏捷、反驳有力,量刑建议得当,充分展现了公诉人的风采,同时提出本案因婚姻家庭和债务纠纷引发的杀人,嫌疑人主观故意杀人的思想演变过程没有在讯问中展现出来等焦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公诉人在庭审中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评议认为,在庭审中公诉人案情陈述思路清晰,庭审语言规范严谨,客观、全面、公正的向法庭提供案件证据。在讯问、举证、质证环节思维敏捷,说理性强,答辩得体表现出较强的法律素养和扎实的业务功底,法庭教育很有感染力,展现了公诉人的良好形象,为公诉人点赞。
本次远程听庭活动由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韦震玲主持,韦震玲副检察长对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法律应用以及公诉环节的举证、质证和公诉人在法庭上的表现做了评点并提出意见、建议表示感谢。我院将进一步梳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进一步贯彻落实和改进。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虹,检委会专职委员赵钢,检委会专职委员文代钊、检委会专职委员刘浩然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评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