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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 | 以检察公益诉讼守护英烈权益
时间:2021-06-02  作者:  新闻来源:市院第六检察部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以及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学党史 缅先烈 护英魂”检察公益诉讼保护英烈专项监督活动的要求,柳州市检察机关自今年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保护英烈专项行动,通过排查走访、立案办理、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有效地改善英烈纪念设施管护利用现状,切实保护英雄烈士权益。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摸排该领域公益诉讼线索10件,立案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磋商5件,督促整改英烈纪念设施12处,通过履职促使地方投入整改资金249万元。 

  

  结合党史教育,守护英烈忠魂 

  

  把党史学习课堂延伸至工作中,将党性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实际中,清明节前后,市检察院、城中区、鹿寨县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前往辖区内英烈纪念场所开展纪念活动,缅怀先烈、纪念英雄,详细了解英烈设施日常维护修缮等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厘清办案思路。柳南区、柳江区检察院在开展缅怀英烈活动的同时,联合辖区内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走访辖区烈士陵园,调查了解纪念设施维护修缮管理情况,就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其沟通衔接,确保英烈纪念设施和场所的庄严、肃穆。

  发挥职能,主动走访座谈 

  

  以专项活动为契机,全市检察机关主动与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座谈交流。市检察院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联席座谈会议,双方围绕全市英烈纪念设施名称、数量、保护现状等基本情况达成共识,并会签了《关于建立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双方职能和专业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英雄烈士保护工作。鱼峰区、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检察院主动与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座谈会,督促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强沟通协调以及案件线索的及时移送。

 

  积极履职,制发检察建议 

  

  针对冲脉英雄烈士纪念碑年久失修、纪念亭风蚀严重等问题,柳城县检察院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争取到28万资金用于规划建设冲脉纪念碑围墙和大门。鱼峰区检察院走访发现里雍镇里雍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436团连长吴标桂、杨某等四人革命烈士纪念塔存在现场杂草丛生,缺少管护,纪念塔塔身主体字样油漆脱落等情况,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与行政机关开展磋商会,成功落实6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革命烈士纪念塔的修建改造。融水县、融安县、三江县针对当地烈士陵园、纪念碑、烈士墓等遭到破坏、环境杂乱、年久失修的实际情况,分别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发检察建议,明确权责,督促其履职,及时落实整改方案,展开修缮工作。经过与当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商开展工作,各地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得到大力度的修缮,并且落实了长久维护的方案。

  

  英烈保护“回头看”, 力求监督实效

  

  

  为进一步巩固整改落实效果,5月19日至5月21日,柳州市检察院与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成工作组,赴融水、融安、三江、柳城县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回头看”,实地查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的整改情况,切实维护英雄烈士的荣誉与尊严。工作组分别与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了英烈保护工作座谈会,听取有关烈士设施保护工作汇报,各方就当地实际情况以及今后英烈保护工作的发展方向进行探讨,围绕专项资金、职权范围、设施维护等方面提出了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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