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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未检案件入选 |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与各方力量携手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典型案(事)例
时间:2021-06-02  作者:  新闻来源:市院第七检察部、柳北区检察院  【字号: | |

  5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落实‘两法’护航青春”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围绕检察机关与各方力量携手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发布十个典型案(事)例。其中,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柳北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办理的涉罪未成年人黄某某帮教案入选。 

  

  检察机关与各方力量携手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典型案(事)例 

  

  

  目录 

  一、主动担当 凝聚合力 强化困境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二、支持起诉 协同救助 建立监护侵害案件一体化办案保护机制 

  三、 探索“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 多部门联动 合力落实监护责任 

  四、联合群团组织 挽救迷途少年         

  五、与专门学校合作帮教矫治 为涉罪未成年人点亮归途 

  六、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学校负责人被依法追责 

  七、联动职能部门 共同把好入职查询关 

  八、多方联动 依法履职 净化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九、组建社会普法联盟 持续播洒法治种子 

  十、凝聚各方力量 加强和规范派设法治副校长 

  

  黄某某帮教案 

  与专门学校合作帮教矫治 

  为涉罪未成年人点亮归途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11日3时许,黄某某(犯罪时16周岁)为了获取上网费用,伙同韦某某(未满14周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某小区楼下,盗走一辆价值人民币1870元的电动车。失主次日报案,公安机关通过监控录像锁定嫌疑人,并在某宾馆内将黄某某及其同伙抓获,后黄某某带领侦查人员到藏赃地点找回被盗车辆。案发后,黄某某表示认罪认罚。公安机关将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于2020年5月对黄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6个月考验期届满后,柳北区检察院于2020年11月依法对黄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履职情况 

  

  (一)开展社会调查,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安机关未能及时开展社会调查的情况,柳北区检察院主动开展详细的社会调查。经调查发现,黄某某自幼父母离异,父亲因身患重疾对其疏于管教,亲子关系一般;黄某某因无心读书、多次旷课,小学肄业,长期与社会青年混迹,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本案中,黄某某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好,依法可附条件不起诉,为使黄某某回归正途,柳北区检察院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对其开展帮教考察。

 

▲2020年6月,检察官、司法社工对涉案未成年人黄某某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帮教

  

  (二)加强部门联动,迷途少年重返校园。对黄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针对其家庭管教无力、监管环境差,因长期辍学没有学籍、文化程度低,所在社区缺乏帮教条件等问题,柳北区检察院向柳州市检察院汇报,柳州市检察院第一时间与市教育局沟通,了解到柳州地区目前尚无公立专门学校,仅有柳州市某中学一所民办专门学校,且生源已满。柳州市检察院联合教育局、某中学、团委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为黄某某协调衔接入学事宜,研究解决本案考察帮教中存在的疫情防控、学籍对接、学杂费保障、课程设置、心理辅导等系列问题。柳州市教育局为黄某某在某中学设置临时学籍纳入全市管理,柳北区委政法委为黄某某提供入学资金支持,最终让辍学多年的黄某某顺利入读某中学。

 

▲柳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黄端、司法社工、黄某某父亲与黄某某进行入学前谈心

▲2020年6月,检察官、司法社工、某中学教官和老师、黄某某父亲共同为黄某某办理入学手续

 

▲2020年7月,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毛德宁(第一排中),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洪昌(第一排左一)到某中学看望黄某某并向学校了解其学习生活情况

  

  (三)持续跟踪帮教,个性化指导效果佳。在黄某某入读某中学期间,检察机关、专门学校、司法社工共同制定个性化帮教考察方案,开展教育矫治工作。某中学为黄某某“量身”开设小学初中相衔接的教育课程,安排其参加劳作实践和公益志愿者活动,对黄某某实施军事化管理,在提高其文化水平的同时,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检察官与司法社工一方面定时至学校探访,和黄某某当面交流,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要求,同时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其心理辅导;另一方面对黄某某的法定代理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家长加强责任意识,提高履行监护的能力,不断修复亲子关系。经过半年的教育矫治,黄某某在校表现良好,不仅积极参加柳州市检察院、团市委开展的模拟法庭和公益活动,还成为某中学的“护卫队”成员,有效矫正了黄某某的不良行为,激发其自身向上潜能。黄某某从某中学“毕业”后,检察官和司法社工为他联系了一份餐饮店服务员的工作,使其尽快融入和回归社会。

▲柳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黄端在“毕业典礼”上向黄某某赠送法治宣传册并献上“毕业”寄语

  

  (四)探索建立机制,专门学校矫治经验推广。柳州市检察院梳理总结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衔接等方面工作,向市委政法委汇报。柳州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公检法和教育部门组成的专门课题组,于2020年8月形成了《“问题”青少年的教育矫治研究——以柳州市某中学为实例的课题研究报告》,提出加强全市专门教育和专门学校建设的意见建议,获得当地党委政府采纳。柳州市召开专门学校建设工作会议,成立以市委副书记担任主任,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教育、民政等15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部署和研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柳州市教育局牵头制定《柳州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专门学校招生及入学程序实施细则》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司法机关与专门学校衔接工作机制。目前,新增的公办专门学校即将建设完成投入使用。

  

  

  典型意义 

  

  柳州检察坚持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国家最终责任原则出发,加强与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依法履职,共同开展精准帮教,成功探索了被附条件不起诉对象在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的工作做法,切实提高附条件不起诉后考察帮教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也为加强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合作、建立司法机关与专门学校衔接工作机制提供了实践基础与经验,努力解决涉罪未成年人“一判了之”和“一放了之”的现实困境,为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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