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就做好检察听证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深刻认识做好检察听证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检察听证是新时代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以诉源治理促国家治理的能动履职,是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化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检察机关践行“阳光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
二是持续能动履职,不断深化柳州检察听证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要严格落实好最高检关于检察听证的各项规定,积极邀请听证员参与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案件审查,在“应听证尽听证”的基础上,重点推动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疑难复杂、引领性案件的检察听证工作。
三是加强听证员库建设管理,切实发挥好听证员“外脑”作用。全市检察机关要扎实做好听证员服务保障等工作,积极为听证员全面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发挥听证员专业特长和熟悉社情民意、阅历经验丰富的优势,“局外人”的中立身份,把事说清,把理辨明,把法讲透,助推矛盾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