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动态 阳光检务 基层动态 检察文化 工作报告
近日,三江侗族自治县检察院走进富禄乡甲圩村,开展“保护野生鸟类,共建美好家园”主题宣传活动,将法治课堂“搬”到村民家门口。
“头部黑色、胸部黄色的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胸鹀,这个抓不得。”检察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展示鸟类图片,向村民介绍黄胸鹀、画眉鸟、翠鸟、栗鹀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三有”保护鸟类;结合法律条文和典型案例,向村民讲解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需承担的法律后果,讲清法律底线、理清行为边界,引导村民树立爱鸟护鸟意识,自觉抵制乱捕滥猎野生鸟类的行为,共同守护生态家园。
“原来这些常见的鸟是保护动物,伤害它们可能会违法犯罪,我回去可要和家里人好好说。”甲圩村村民说道。
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