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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好用好管好政法新媒体
时间:2017-1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二维码、共享单车、手机支付成为日常的今天,如果一个人不会使用微信,没有接触过新媒体,不会使用智能手机,那么,我们完全可以下结论说这个人是跟不上时代的;同理,一个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局,如果迄今为止仍然不会使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引导舆论、联系群众、展示形象,那么,我们也完全有理由说这是一个落后于时代、缺乏群众观念、社会沟通能力差的政法单位。

  实际上,进入新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以来,一直被社会上认为偏于保守的国家政法机关,在高层的大力倡导、推动、督促下,于新媒体建设上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目前已经走在了社会的前列。在林林总总的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官方账号排行榜中,公检法的新媒体往往榜上有名甚或名列前茅,让社会各界不得不刮目相看。

  可见,对于政法机关来说,目前要研究和探讨的不再是要不要建设新媒体的问题,而是如何建设新媒体的问题,以及如何管理新媒体和增强新媒体传播力的问题。事实上,拨开繁荣兴盛的外表,我们稍加深入即能发现,许多政法新媒体虽然已顺应大势开办有年,实则徒有其名,难以吸引社会大众的关注:其形式单调呆板,内容空洞无物,或更新缓慢,或拾人牙慧,或一味卖萌,或枯燥乏味。同时,也必须清醒认识到,新媒体对政法机关而言也是一柄双刃剑,管理使用者在获取其便利好处的同时,也承担着将自己的言行全天候暴露于公众之下、极易吸引眼球放大舆情的风险。近几年的一些事例表明,政法新媒体对案事件的不恰当信息发布、不妥当转发评论,甚至“小编”随意抒情的三言两语,擅自配发的表情包,等等,均可触发受众敏感的神经,从而引来预想不到的舆情,甚至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那么,政法机关在新媒体时代应该如何对待新媒体呢?我以为,不外乎三个方面。

  一是建好新媒体。新媒体之应用于政法机关而言是大势所趋——如果认识到这是上级的要求,是本级的追求,是社会的需求,那么就应该在机构编制、办公场所、具体政策上给予倾斜,在人财物的投入上充分保障。人才不仅要保证数量,而且要提出专业要求;资金上要单独列出预算科目,保证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软硬件配备上要因地制宜适当超前,避免刚刚配备就已经落伍。

  二是用好新媒体。政法新媒体应用的最大弊端或者说“短板”就是只注重平台初期搭建,不注重平台长期使用。从政法单位的领导层角度看,应该做到领导班子心中有新媒体,部署工作时时想到新媒体,把新媒体看作是本单位的机关报和信访办,看作是公开政务、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看作是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重要载体,看作是展示形象、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举凡重要信息发布、重大案事件公开、重要举措政策变化等均首先想到在本单位的新媒体首发。从新媒体运营部门来看,也要把新媒体看作是本单位的机关报和公共关系第一窗口,事事处处想到新媒体的应用,不仅在界面设计、栏目设置、发布方式、服务项目等方面与时俱进,不断革新,而且要树立以受众为本的理念,在信息发布和案事件披露上注重权威性、可读性、人性化,在便民服务提供方面注重亲民、质量和效率。

  三是管好新媒体。新媒体必然是媒体。既然是媒体,就属于意识形态,就有一个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问题。要掌握政治方向——真正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把新媒体的建设使用管理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研判,不断布置任务提出要求,经常监督检查,通过管人管事来管好方向。要把控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主动设置议题,对重要信息发布和重要案事件的披露均要建立舆情风险防控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响应机制建设,牢牢将舆论主动权掌控在自己手中。要引领价值取向——从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尤其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出发,通过每一条信息的发布、每一个案例的披露、每一项服务的提供,传播政法好故事,弘扬法治正能量,向社会释放正确的价值取向。

  高度重视网络和新媒体一直是检察日报社的优良传统,从1999年创办正义网到2014年建立新媒体工作室,我们对于网络新媒体的建设和应用始终处于政法媒体的前沿。在政法新媒体风起云涌的今天,正义网和新媒体工作室完全有理由、有责任,也有资格将自己探索新媒体运营管理的实践经验总结出来,分享给大家,为各级政法机关建好、用好、管好新媒体提供参考和借鉴。

  (作者为检察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本文为《政法新媒体运营指南》一书序言,写于2017年初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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