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上午,柳州市河长制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举行了签约仪式。柳州市政府副市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朱富庭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桂华分别代表市河长制办公室和市检察院进行签约。市政府副秘书长赵索军,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虹,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代表出席仪式并见证签约。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左崖主持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朱富庭副市长介绍了2017年以来柳州推进河长制、江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成效及下一步工作具体要求。他指出,各级河长办要发挥好组织、协调职能,深化“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的探索推广,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长+检察长”的组织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和互通互联。各级河长办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和督导调度,联动检察机关对各地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李桂华检察长介绍了2017年以来检察公益诉讼涉及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办理成效,并强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把贯彻落实协作机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更好地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推动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是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确保协作机制取得实效坚决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推动系统性、领域性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
三是强化协调配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要切实强化协作意识,全力推动“党委领导、政府主责、社会参与、检察监督”的公益保护社会化大格局的形成,共同推进全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扎实有效。
会上,左崖局长就《意见》起草过程、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工作目标等进行了解读。《意见》明确了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办案协作机制、联动执法机制、日常联络机制等机制。
▲新闻发布会上,市检察院、市水利局相关领导就现场媒体记者提出的“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的背景依据、积极意义、检察机关如何推动落实机制要求等问题进行了回答
柳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建立,旨在解决柳州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柳州市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及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扎实推进柳州市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的落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和修复受损水生态,推动柳州市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