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民法典在检察实践中的运用和实施,9月25日,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邀请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覃龙丽律师进行解读,该所主任黎强也到会交流。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桂华主持,全体干警参加学习。
会上,覃龙丽律师从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特别对物权、合同、侵权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使干警们对民法典的认识更加全面、理解更加深刻、把握更加准确,为运用民法典开展检察工作提供了参考和帮助。
李桂华检察长就学习运用民法典作出强调:
一是要加强学习,准确领会民法典的立法精神。要认真学习民法典的具体内容,全面掌握、正确理解民法典的各项规范,将民法典的精神内涵融会贯通于司法办案中。
二是要抓住契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迈向新阶段。要以民法典为重要标尺,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以及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维护好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要把握界限,客观公正履行刑事检察职责,依法保障人权。要深刻领会民法典的体系化思维,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妥善处理刑民交叉案件,既惩治犯罪,又保障民事权益。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学习民法典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此前,该院就已订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适用一本通》给检委会委员和各部门、订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给全体检察干警,鼓励干警们认真学习,掀起学习民法典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