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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2018年,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加注重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更加注重深化司法体制和检察改革,更加注重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全面实现柳州检察工作新发展,为促进柳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新发展理念,为柳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发展的“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找准检察机关保障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能力;二是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刑事犯罪,依法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各种邪教的破坏活动。严厉打击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网络诈骗、专业医闹、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妇女儿童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等。做好批捕、起诉环节职务犯罪办案工作无缝对接;三是进一步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公平公正。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突出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刑事案件的监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努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以及刑罚交付、刑罚变更、财产刑、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以及违法执行活动监督等;四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和检察改革,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改革,提高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和集成度。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试点改革。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的通知》要求,依法开展公益诉讼;主动向同级党委、人大汇报,加强与各方面沟通协调,汇聚公益保护合力;五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抓好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和行动,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和巩固“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成果,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六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根基。大力推进两级检察院“一站式”综合检务服务大厅、派驻乡镇检察室办公用房和电子检务工程等建设。切实抓好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确定在我市试点的侦查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和“智慧检务”建设,持续推进公检法司联动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共有直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行政单位分别是: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柳州市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柳州市露塘地区人民检察院。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内设机构:公诉处、侦查处、监所处、控申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政治部、行装处、机关党委、技术处、法警支队、案件管理中心。

柳州市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公诉科、监狱检察一科、监狱检察二科、控申科、法警大队、办公室。

柳州市露塘地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公诉科、监狱检察一科、监狱检察二科、控申科、法警大队、办公室、政工科。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编制总数为199人,其中:行政编制181人,工勤编制18人。编内在职186人,其中:行政在职169人,工勤编制17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补助7人。

(一)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编制154人,其中:行政编制136人,工勤编制18人。编内在职143人,其中:行政在职126人,工勤编制17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补助4人。

(二)柳州市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

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编内在职23人,其中:行政在职23人,退休补助2人。

(三)柳州市露塘地区人民检察院

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编内在职20人,其中:行政在职20人,退休补助1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 3869.51 万元。比上年减少163.74万元,下降4 %,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日常公用经费压缩,2017的部分项目经费为一次性,2018年没有延续申请。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3829.51万元,比上年减少163.74万元,下降4 %

1)经费拨款(补助)3782.51万元,比上年减少163.74万元,下降4 %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47.00 万元,比上年于上年持平。

罚没收入40.00万元,与2017年持平;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00万元,与2017年持平;

2.上年结余(结转)收入 40.00 万元,减少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结余(结转) 40万元。减少原因是因为办案业务开支大,结转至2018年的经费减少了

3.收入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减主要原因:2018年与2017年保持一致。

  罚没收入增减主要原因:2018年与2017年保持一致。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减主要原因:2018年与2017年保持一致。

二、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总计 3869.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869.51万元,比上年减少123.74万元,下降3 %;结转下年支出40万元,比上年减少45万元,下降53 %

1.本年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四 类,其中:

1)公共安全类科目 3041.0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79%,同比减少612.96万元,下降17 %原因主要是露塘院和鹿地院2017购建驻监狱检察室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平台及检监互联系统256万元和377万元均为一次性项目,2017年末已经完工验收,2018未新增项目。

  2)社会保障与就业类科目431.6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1%,同比增加408.25万元,增长100%原因:因养老制度改革,2017年的在职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未在此科目中列支,2018年始在此科目中列支。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152.3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同比增加 51.75 万元,增长 51  %原因:2018年在职在编人员医疗参保基数调整提高。

 4)住房保障类科目 244.57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同比增加29.22万元,增长14 %

  2.本年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共分为两类,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2816.04 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73%,同比增加371.09万元,增长16 %原因:主要是因为2017年的在职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未在此科目中列支,2018年始在此科目中列支。

 2)项目支出预算1053.47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7 %,同比减少494.83万元,下降32%原因:主要在是露塘院和鹿地院的部分一次性项目经费2017年已经安排使用,项目已经完成,2018年未安排新增项目经费。

三、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869.51万元,同比减少163.74万元,同比下降4%,减少的主要原因:于2017年同期相比,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行政经费进行一定比例压缩,以及严控经费的增长。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86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829.5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40.00 万元

(三)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拨款支出386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869.5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86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6.04万元,项目支出1053.47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198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7.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82.6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82.64万元,主要是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办案费、宣传费和装备购置费费等项目支出。

其他检察支出270.8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70.83万元,主要是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罚没返还收入支出,柳州市鹿寨地区任免检察院和柳州市露塘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费、宣传费、物业费、设备购置费等项目支出。

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2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6万元,主要是单位离休人员工资以及公用经费,获得荣誉提高基本退休费比例加发的退休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16万元,主要是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费。

行政单位医疗15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31万元,主要是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24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57万元,主要是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1726号)的要求编制。

 1.柳州市人民检察院

(1)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395.0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395.02万元。

(2)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395.0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16.02万元,服务类采购179.00万元)。

2.柳州市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

(1)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155.0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155.00万元。

(2)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 155.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78.50万元,服务类采购76.50万元)。

3.柳州市露塘地区人民检察院

(1)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41.0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41.00万元。

(2)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 41.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0.00万元,服务类采购21.00万元)。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说明

1、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一)2018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全口径支出预算合计 72.17 万元,比2017年减少66.58 万元,下降4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 2017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 5.11 万元, 比上年减少 0.18 万元,下降3.4 %,下降的原因为:在职在编人员减少,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费 32 万元, 2017年减少 10 万元,下降24 %,下降的原因为:公车改革后,维修费、燃料费等公车运行费用得到了较好的节控。

会议费 23.70 万元, 2017年减少1万元,下降4%,下降的原因为:根据市财政局文件精神,需压缩会议经费。

培训费11.36万元, 2017年减少55.50万元,下降83%,下降的原因为:财政培训费的核定需待市人事局的核定。

(二)2018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合计72.17万元,比2017年减少 61.58 万元,下降46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 2017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 5.11 万元, 2017年减少 0.18 万元,下降3.4 %,下降的原因为:在职在编人员减少,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费 32 万元, 比上年减少 10 万元,下降24 %,下降的原因为:公车改革后,维修费、燃料费等公车运行费用得到了较好的节控。

会议费 23.70 万元, 2017年减少1万元,下降4%,下降的原因为:根据市财政局文件精神,需压缩会议经费。

培训费11.36万元, 2017年减少50.40万元,下降82%,下降的原因为:财政培训费的核定需待市人事局的核定

2、柳州市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

(一)2018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全口径支出预算合计 8.97万元,比2017年减少1.87 万元,下降1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2017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83万元, 2017年减少 0.04 万元,下降5 %,下降的原因为:2018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费 4 万元,2017年经费持平。

培训费1.84万元, 2017年减少1.92万元,下降51%,下降的原因为:按照压缩经费的求,2018年压缩培训费。

会议费 2.20万元, 2017年减少0.10万元,下降5%,下降的原因为:根据市财政局文件精神,需压缩会议经费。

(二)2018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全口径支出预算合计 8.97万元,比2017年减少1.87 万元,下降1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万元, 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加100%,原因为:2018年未安排有出国学习考察业务。

公务接待费0.83万元, 2017年减少 0.04 万元,下降5 %,下降的原因为:2018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费 4 万元,2017年经费持平。

会议费 2.20万元, 2017年减少0.10万元,下降5%,下降的原因为:根据市财政局文件精神,需压缩会议经费。

培训费1.84万元, 2017年减少1.92万元,下降51%,下降的原因为:按照压缩经费的求,2018年压缩培训费。

3、柳州市露塘地区人民检察院。

(一)2018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全口径支出预算合计 10.32万元,比2017年减少6.3 万元,下降6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万元, 2017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72万元, 2017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费 6万元, 2017持平。

培训费1.6万元, 2017年减少6.3万元,下降80%,下降的原因为:按照压缩经费的要求,2018年压缩培训费。

会议费 2 万元, 2017年持平。

(二)2018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全口径支出预算合计 10.32万元,比2017年减少6.3 万元,下降6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万元, 2017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72万元, 2017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费 6万元,2017年持平

培训费1.6万元, 2017年减少6.3万元,下降80%,下降的原因为:按照压缩经费的要求,2018年压缩培训费。

会议费2万元,与2017年持平。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金额0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柳州市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金额0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3、柳州市露塘地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金额0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账面价值共计15937.80万元(主要包含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为16辆,实有车辆1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另外,综合办公大楼价值7571.69万元。

2、柳州市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账面价值共计570.14万元(同上)。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实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3、柳州市露塘地区人民检察院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账面价值共计746.59万元(同上)。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为3辆,实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辖派出单位共有3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1.75万元,同比2017年增加98.95万元,同比增长20%,增加(减少)的原因在报表中主要为机关运行经费中其他费用的增加,具体如下:

1、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2.75万元,同比2017年增加72.26万元,同比增长19%,增加(减少)的原因在报表中主要为机关运行经费中其他费用的增加。

2、柳州市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22万元,同比2017年增加14.86万元,同比增长26%,增加(减少)的原因在报表中主要为机关运行经费中其他费用的增加。

3、柳州市露塘地区人民检察院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6.78万元,同比2017年增加11.83万元,同比增长22%,增加(减少)的原因在报表中主要为机关运行经费中其他费用的增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柳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8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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