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官大讲堂”第六讲,由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何海鹏主讲,并邀请了广西弘光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共同授课,培训内容围绕着行政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和磋商程序相关问题进行授课,并结合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使用介绍及实操演示。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全体人员、检务保障科干警以及全市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参加了培训。
授课中,何海鹏主任首先介绍了行政公益诉讼的调查取证方式和基本要求,以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具体要求为重点,分析了此类案件在取证过程应注意的事项,以进一步加强案件办理的规范化。同时,对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的程序和形式进行了讲解,结合实践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就磋商适用范围、会议记录内容等方面给参训人员提供了参考标准,确保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的完整性、规范性、有效性。
随后,由广西弘光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通过PPT讲解和实务操作相结合的方法,现场指导如何使用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对勘查箱内各种仪器进行逐一讲解和操作示范。
参训干警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运用勘查箱里的仪器逐项测试了土壤PH值、土壤温湿度、水质酸碱度以及水果的亚硝酸盐含量、室内甲醛、硫化氢和TVOC含量等。通过现场实际操作,进一步提升了培训效果,以此促进办案能力的提高。
检察职能介绍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是专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部门,具体职能包括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中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对公益诉讼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办理柳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