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制订阶段性总结暨试行工作启动会的工作安排,首都师范大学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受最高检、团中央委托,对全国7个试点地区开展线下督导工作。首都师范大学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服务部副主任王徐晖、青少年社会工作专家吴志娇一行于2020年9月13日至14日到柳州,对广西试点地区进行线下督导,为广西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
9月14日上午,《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广西试点工作线下督导座谈会在柳州市检察院召开。督导组一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吴志莹、共青团广西区委权益部副部长莫骅、柳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黄端、共青团柳州市委员会权益部部长周毓婷,以及柳州市10个基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代表、柳州市青少年服务中心司法社工等共同参加督导座谈会。
座谈会上,督导组对试点任务清单和督导要求做了进一步解读,自治区检察院、区团委分别介绍了广西开展试点工作的整体情况,柳州市检察院、团市委也分别介绍了柳州市推进试点工作情况,详细介绍了柳州以全国试点建设为契机创建的“检察官+团干部+社工+志愿者”的“1+3”未检办案新模式和取得的初步成效,以及运用“1+3”模式成功办理的全市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督导组王徐晖发言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吴志莹发言
共青团广西区委权益部副部长莫骅发言
接着,与会人员围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以及《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试行工作进行了热烈讨论,对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中的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被害人救助、不良行为预防与矫正等内容共同交流,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意见建议。
柳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黄端发言
共青团柳州市委员会权益部部长周毓婷发言
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梁晓燕发言
最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吴志莹代表广西试点团队向督导组表态,表示广西试点地区一定全力以赴为未成年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及《标准》试行提供广西实践样本和经验。
督导组在会后实地参观了柳州市检察文化长廊和“1+3”未成年人检察办案新模式实景展示,对全市未检典型案例进行指导。
9月14日下午,督导组到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实地调研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工作区、社工驻检察院工作站等,并与基层一线检察官、司法社工进行了深度座谈交流。
本次督导为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是提升试点地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接下来,柳州市检察院将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依照试点任务清单,对标准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验证与修订,提出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为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柳州的实践样本。
背景介绍:
2020年8月20日至21日,《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制定阶段性总结暨试行工作启动会在北京召开。该《标准》在全国7个省份试行,广西入选试点地区,柳州市检察院则作为广西地区的具体试行单位认领任务清单并积极落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