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理,为全面增强柳州市民法治观念、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全市法治管理水平,优化全市法治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一、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普法格局
市检察院坚持把落实好普法责任制作为重点工作,及时调整充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督促落实、各部门分工实施、全体干警共同参与的普法宣传工作格局。积极落实普法经费保障,2024年以来共投入经费56.8万元。完善《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等工作制度,制定《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普法责任清单》,并将法治宣传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实施精准考核管理。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震结合建党103周年和党纪学习教育,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党课。线下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授课、支部集中学习、组织政治轮训等方式,线上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中国检察教育培训学院等网络平台,组织学习和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达到双100%。1人获评全区“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二、聚焦服务大局,为柳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一)护航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服务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工作要求,主动服务柳州现代工业城建设和园区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护航新质生产力。召开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出台《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立健全与工业园区联系制度,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分别带队走访园区,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和困难。评出9个“检察护企”典型案例,经检委会审议后以内部文件形式印发两级检察院学习。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托“三长”会商,一体化履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运用数字赋能推进“检察护企”,运用数字模型排查出利用“空壳公司”实施诈骗、洗钱等犯罪案件16件,排查出“挂案”9件,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处置。办理涉企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办理涉企刑事犯罪案件59件、涉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1件。
(三)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数字赋能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共办理涉军、服务“三农”等民生案件53件。与法院、公安局、住建局、人社局、法律援助等部门沟通协作,形成解决欠薪问题工作合力,共办理保障劳动者权益支持起诉案件426件,排查涉及欠薪问题企业54家,涉及农民工312人,为农民工追讨工资493.4万元。与市人社局签订《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联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开展“法治守护半边天 携手建功新时代”“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妇女及未成年人权益。
(四)多维度防范金融风险。利用“线上+线下”双渠道开展防范金融风险法治宣传活动。线下联合自治区检察院到易受骗人员密集的桂中菜市开展“防范金融风险 检心守护安全”主题法治宣传;线上以案例精读方式,宣传电信网络诈骗呈现出新特点和应对方法,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防范意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同时,为助推法治军营建设,更好引导新兵提升法治思维、增强反诈意识,系好入伍“第一颗扣子”,市检察院到城中区武装部为入伍新兵讲授“防范电信网诈骗 筑牢‘反诈’保护墙”专题课,鼓励新兵们学法、崇法、守法、护法、用法,坚定入伍信念,履行军人职责。
三、发挥检察职能,全方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法治思想建设。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95名检察官受聘担任各类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防范学生欺凌”“向电信网络诈骗说不”等专项普法活动136场次,受益约6万人。联合教育局、民政局、团委、妇联等部门开展“检护民生·共护未来”2024年法治进乡村宣讲活动,增强乡村地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乡村地区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目前已开展“法治进乡村”宣讲33场次,受益1.2万余人。联合教育局、卫健委、团委、广播电视台开展“向学生欺凌说不”融媒体录播活动,以播放预防学生欺凌视频、模拟情景剧、欺凌现象解读、真实案例分享、一封倡议书等形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以及全市各中小学、中职学校播放,提升预防学生欺凌效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用好“一站式”办案机制,深化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服务15人次,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助教育108次,帮助重返学校41人。“一站式”司法保护工作经验在首届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会议上作经验介绍,获新华社等媒体报道。“一站式”司法保护实践案例入选《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优秀案例汇编》。
(二)持续深化民法典宣传。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市检察院组织全市两级院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大力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市检察院先后开展“当好农民工的检察‘护薪人’”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积极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合理行使权利,合法维护权益。
(三)普及公益诉讼法律知识。以发放宣传资料、分享典型案例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结合第34个全国“土地日”,市检察院联合柳南区检察院到柳南区洛满镇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介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宣讲我国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树立保护耕地的意识。
(四)开展狱警和在押人员普法教育。通过授课的形式向柳州监狱的干警介绍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检察侦查工作,宣讲《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推动狱警知法、尊法、守法,拒绝贪图私利,避免失职渎职。对在押人员宣讲“检务公开制度”“认罪认罚制度”,以及办理被监管人控告、举报、申诉案件等相关法律规定,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就在押人员关心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五)推动检务公正公开。认真推行检察听证制度,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组织公开听证355件次。定期编发《龙城检察》《人民监督员联络专刊》等,充分运用微博、微信、门户网站、LED宣传屏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检察机关重大活动以及检察动态。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一是以更严要求加强检察普法队伍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在提升办案质量上下功夫,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认同感。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力求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强化普法效果。三是做好民生检察。坚持把为民服务宗旨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化解好信访案事件和矛盾纠纷。四是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使法治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阶层、各类人群,大力营造尊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五是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新途径,力争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