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虹汇报了2018年以来柳州市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检察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以及今后的工作措施。
2018年以来,柳州市检察机关在柳州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取得了良好成效。共受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申请监督案件545件,审查后提请抗诉73件,提出抗诉1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6件;受理法院执行违法申请监督案件126件,审查后提出检察建议59件;受理民事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7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签署《关于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正式建立法检公司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合力查处虚假诉讼的协作机制。共办理涉虚假诉讼案件2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提出抗诉7件,提请抗诉6件。
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本次审议为契机,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补齐短板,强化举措,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