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换届选举之年,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在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关于突出查办和预防换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的指示精神,柳州市两级检察院多举措、多途径积极服务于各级人大和政协换届选举工作。
1、融安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期间,融安县检察院代检察长蒋宇平多次带领预防干警深入选区调查了解社情民意,为群众宣讲《选举法》,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受理群众关于拉票贿选、权钱交易等破坏选举的线索举报,依法保障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鹿寨县检察院对521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进行了职务犯罪方面的相关查询,核查是否存在案件线索举报及职务犯罪前科,查询结果作为各代表、委员候选人能否当选的必要条件之一。
3、柳城县检察院结合换届工作需要,先后到该县12个乡镇参与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培训会,在会上发放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2000余份,受到各乡镇政府的普遍欢迎及广泛好评。
柳州市检察机关还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不定期向广大干部群众发送与换届选举相关的法律知识等,有效预防“带病参选”现象的发生,努力营造民主、自由的选举和推荐氛围,积极打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